防城港市建立人民调解案件动态跟踪机制

发布时间:2022-06-23 14:14  浏览次数:4547    来源:防城港司法公众号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严防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个人极事端案件,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案件动态跟踪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提升全市民间纠纷调解案件化解质量。

《实施意见》规范了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调解流程。调解超过一个月未能调结的,应报送司法所派人协助调解,超过两个月仍未能调结的,则由司法所报请县(市、区)司法局派人跟踪督导,必要时再上报有关部门开展专案化解。明确了对每一起经调解达成和解的矛盾纠纷案件,特别是一些牵涉面广、当事人多,可能会出现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情况的重大、易激化、群体性等纠纷案件,要及时回访跟踪协议履行情况,确保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防城港市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案件动态跟踪机制,形成了矛盾排查就地化解、重大复杂逐级上报、把握事态回访跟踪的闭环式调解办法,有力防控各类涉稳风险,有效堵塞调解案件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