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印发
《关于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推动建立由知识产权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社会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质效,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方案》共10条,围绕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能力,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衔接联动机制,强化工作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方案》提出,要落实《湖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探索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先行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强化创新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纠纷 “一站式”调解平台。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围绕湖北省科技创新中心和“51020”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向湖北自贸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延伸。推进在有条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置、保护关口前移、平台资源下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