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出台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
2022年年底,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明确,一是区财政部门给予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不少于3万元工作补助,用于开展法治宣传、业务培训,购买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使用费,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二是支持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明确将个人调解工作室工作经费纳入所属调委会开支范围;三是将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分为简易纠纷、普通纠纷、重大纠纷和特别重大纠纷案件,明确不同个案补贴标准;四是对调解不成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纠纷案件,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高于相应补贴金额50%的补贴,以固化调解成果,强化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