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出台“四方联调”工作方案
近日,广东省云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云浮市“四方联调”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进一步打造和擦亮“云浮调解”品牌,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依法治理效能,
《实施方案》坚持“应调尽调、有效对接、严控风险”的原则,整合法院、公安,以及自然资源等九个与群众接触较密切的行政部门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等资源,构建起“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行政部门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四方联调”工作机制。人民法院加强诉前引导,对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引导当事人向属地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引导当事人向属地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行政部门调解工作室调解专业力量对涉及本系统的适宜用人民调解方法解决的纠纷进行调解。各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吸纳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老乡贤、退休政法老干警、老医生、老教师、老支书等“五老”担任人民调解员。
《实施方案》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宣传等保障措施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