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起纠纷 调解解困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矛盾纠纷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6日,一艘从浙江宁波装载海砂启航的干货船“恒远18”,在舟山黄它山附近水域触礁沉没,7名船员全部落水,其中1名船员落水后幸运地逃出船舱爬上附近一处礁石获救。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受害者家属方要求政府迅速处理这起事故,鉴于纠纷性质和情况,政府部门委托普陀区矛盾纠纷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处理。
调解经过
面对此次死亡人数众多的特大矛盾纠纷,调委会下定决心迎接挑战、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妥善处理好,维护社会和谐。一是以上率下、摸清情况。接到调解任务后,调委会迅速启动重特大纠纷调解应急机制,组织了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芦锡明、陈方兴、市一级人民调解员李华等为首的调解小组负责此重特大纠纷的调解。同时,调委会会同船员所在地街道切实做好相关调查、慰问工作,摸排死者家庭成员情况、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情况、户口性质情况、出事船只信息等。这些工作以上率下,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进行,做到了“蹄疾步稳、急而不燥”。二是细定方案、一抓到底。调解小组就先期摸排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逐一进行分析梳理、商讨对策、制定方案,明确适用的法律,深化细化各项工作预案。经查,“恒远18”号船系李某个人所有,发生事故的6名船员受雇于李某,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死者的经常居住地情况,适用浙江省人身损害农村赔偿标准,以农村人口应获得的赔偿额度确定死亡赔偿金。8月8日,调解小组召集船主与船员家属进行第一次调解。船员家属提出150万元/人的赔偿要求,李某只愿意赔偿70万元/人,面对巨大的赔偿差距,当事人情绪都非常激动。一天的调解快要结束,调解没有多大的进展。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另辟蹊径,提出“让船东李某垫付5-10万元的预付款,先让4名死者家属料理后事,然后集中进行沉船打捞和2名失踪船员的搜救工作,约定8月13日再进行第二次调解。这个方案得到双方的一致同意。三是耐心调解、循序渐进。8月13日早上8点半,第二次调解开始。调解小组先后八次召集双方代表,认真倾听双方意见,在详细了解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与双方进行多轮“背靠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反复耐心地分析利害关系,明确轻重缓急,并从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不遗余力地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合议。最后双方当事人诉求集中在80-100万元的赔偿范围内。调解小组决定采用重点击破的方式,打开解决此纠纷的突破口。通过前期接触,调解员发现死者姚某某(慈溪市人)的家属比较理智,因为姚某某失踪但已无生还可能,家属急于调解料理后事。针对这个情况,调委会先与姚某某家属协商,通过讲法析理、权衡利弊,使姚某某家属与船主均同意不采用宣告死亡的程序直接按照人身死亡赔偿标准进行处理,在充分考虑家属方精神抚慰金的情况下以83万元赔偿金签下协议书。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多方面工作,在“以点带面、各个击破“的有效带动下,不久,其他5名死者家属也按照同样赔偿数额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调解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最终使得多方达成一致协议,按照同事故同命同价的原则,船主赔偿每户遇难者家属83万元,共计498万元。
案例点评
这起纠纷有7人死亡或失踪,无疑是一起较为棘手的特大矛盾纠纷,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此纠纷最终通过人民调解成功解决,彰显了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和意义,值得学习借鉴。调解过程中,很多地方可圈可点:
首先,调解员有不畏难的思想,能够迎接挑战,沉着应对。此纠纷中,调解员对待复杂矛盾沉着冷静、蹄疾步稳,按部就班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摸排调查、制定调解方案、明确法律适用,依法依理调解,忙中有序,为有效化解纠纷打好了基础。
第二,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和技巧。调解中,调解员运用了多种调解方法和技巧,如另辟蹊径、面对面、背靠背、重点击破等,通过适时运用适宜的调解方法,使纠纷调解多次在陷入僵局时又柳暗花明,一步步走向成功。如双方第一次调解僵持不下时,调解员提出船主先付给预付款,让死者家属先料理后事。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死者尽快入土为安,避免发生死者家属以尸体要挟赔偿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对死者家属也是一种慰籍,缓解死者家属的不满情绪,利于纠纷化解。
第三,以人为本,耐心调解。这起特大纠纷的调解不可能一蹴而就,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以人为本耐心调解,不厌其烦地反复做工作,最终赢得当事人信任,促成了纠纷的解决。调解员要做到耐心调解,需要有真正为群众解决困难的诚心、坚持不懈的恒心和解决问题的信心。如此纠纷第二次调解中,调解员八次召集双方代表听取意见,这就是调解员诚心、恒心和信心的体现。
第四,以法为据,公平公正。坚持依法调解,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赔偿金额,确保纠纷调解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