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售药酿惨祸 多番调解握手和
湖南省司法厅基层处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19日,家住常德市武陵区东江乡新安社区的徐某,女,47岁,在市城区某连锁药房(以下简称药房)经店内导购员推荐,买了两盒治疗脸部痤疮的维胺酯胶囊服用,并于此后又多次购买服用。当服用到当年11月时,徐某逐渐感觉身体不适。先后到市一医院、市三医院和某大学附二医院治疗,前后总共花费了五六万元。后来,附二医院给徐某诊断为“药物性肝损伤,亚急性肝衰竭”,并建议回常德保守治疗。
徐某拿到附二医院的诊断结果后,其亲友于12月19 日上午10时许围堵在药房门店前扯横幅、喊口号,并与药房员工发生了肢体冲突。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收缴横幅、劝离群众,将纠纷双方带回派出所。鉴于该治安纠纷由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引发,派出所将纠纷移送至区联合调委会驻城东派出所的“警司联调”室调解。
调解经过
爱美的徐某为解决脸部痤疮这一司空见惯的皮肤问题,在自己信任的药房买药服用,岂料却导致了肝衰竭的严重后果。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调解员指出了徐某亲友围堵企事业单位,影响正常工作经营的危害性。同时也指出了药房在对药品的性质、禁忌、用法告知上存在问题。当日,双方经调解达成由药房捐赠1万元给徐某继续治疗,待双方共同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费由药房负担,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依法处理的协议。
满以为可以松口气的调解员,还沉浸在头一天调解成功的喜悦中。哪知21日上午却突然接到徐某儿子的电话:“母亲刚刚离世,我们村组的人都来了,要把尸体抬到药房、抬到市委去!”如果处理稍一迟缓,或是措施不当,极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调解员迅速将徐某死讯及其亲友动向向派出所、区稳定办汇报。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迅速行动起来,安排警力防范重点部位,派出所值班副所长全力配合调解室开展调解。调解员随即通知药房安排主要领导到医院进行安抚,并召集双方于当日下午3时就善后事宜进行协调。哪知调解工作刚一开始就节外生枝,药房的法律顾问由于堵车迟到了半个小时,徐某的亲友们便认为对方没有诚意一度情绪失控不同意调解了,声称要抬尸闹事。在调解员和民警的制止下事态才平息。经过连续5个多小时艰难的调解工作,双方又达成了药房先借支3万元的丧葬费安葬死者,由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取样,封存后进行司法鉴定,再按鉴定结果依法处理的协议。待到晚上8点多运送死者尸体的车辆从市一医院驶向殡仪馆,调解员和现场民警悬着的心才落下来。
2014年3月8日,死者家属拿到“死者徐某符合重度肝坏死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的司法鉴定结果后,以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致人死亡为由要求药房赔偿。药房则称该药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符合规定,拒绝对方要求,双方再次发生纠纷。3月14日中午,死者亲友及其附近村民100余人来到药房堵门、泼粪。在公安部门控制现场局势后,再次将双方带至调解室调解。死者亲友要求药房赔偿100万元,药房则要求对方通过法院起诉维权,并要求收回此前借支的4万元,双方再度剑拔弩张。调解员见双方情绪和时机不适于做调解工作,想先分别单独做一下工作,便与双方约定一周之内拿出一个妥善的调解方案来。但3月18日,电视台都市频道《真相大追击》栏目以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美女教练中毒死亡”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随后,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相关帖子,并迅速在猫扑、公安论坛、天涯社区转发、传播。调解工作人员在多重压力下,毫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地找到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了协议。
调解结果
经过3月20~22日连续两个昼夜的多轮调解、磋商,在纠纷双方及其代理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由药房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68万元(不含此前两次调解后支付的4万元),死者家属放弃向药房就徐某死亡一事提起诉讼、仲裁等相关权利并配合删帖消除负面影响的协议。经过双方一整夜的删帖之后,在调解员的见证下,人民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点评
该案件特殊性在于涉及医药卫生和行政监管等专业领域且赔偿数额争议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次生纠纷,调解周期长、难度大、专业性强。案例中调解员在调查了解基本事实的基础上,依赖了专业机构的诊断、报告和鉴定结果,并且依法确定了赔偿责任关系、赔偿涉及项目并精确计算赔偿额度,使调解有据可依,更具有说服力。同时综观案件调解过程,调解人员密切关注纠纷双方特别是申请方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制定了 “先安葬、后赔偿”的总体方案,又以此为基,审时度势,及时调整调解方案细节,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