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成立调解协会

发布时间:2021-05-10 14:59  浏览次数:9196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4月28日,海南省调解协会在海口揭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为一体的省级调解协会。调解协会的建立对于探索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元化大调解格局、合力营造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海南省司法厅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发展新机遇,大力加强调解工作,致力于调解体制机制创新、队伍建设与培养、调解经验总结与理论探索,在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打造“枫桥经验”海南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建立驻法院律师调解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医疗、交通、物业、旅游、金融、商事、征地拆迁等各领域,成立4家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相互联动,调解、和解、裁决、复议、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纠纷格局。

海南省调解协会的成立,把矛盾纠纷解决的各方调解力量团结起来,共同研究推进各种调解制度的创新发展、衔接联动,以构建适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厅郑学海厅长在协会成立大会讲话中强调,1.9万个覆盖全省各乡镇街村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枫桥经验”海南版的主力军,行政调解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方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凸显了专家调解特色,律师调解提升了调解的公信力,国际化的调解中心的建立,适应了海南自贸港各国贸易往来商事纠纷化解的新需求,调解协会要在推动各种调解制度发展的同时,推动各种调解制度衔接联动,成为全方位、立体化以调解优先,与仲裁、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的组织者、牵头人。

规范调解工作,凸显了海南调解协会的职责任务。新当选的会长姜丹说,调解是与诉讼、仲裁并列的具有独立性、中立性、专业性、公正性等属性的解纷机制,协会应当致力于行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对调解机构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调解机构、调解员名册,同时对名册公开等信用机制,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协同方式等也应做出规范。协会还要推动建立统一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平台,便于开展纠纷调解的受理、分流、协调、督办、评价。她表示,作为海南调解协会第一任会长,责任重大,要带领协会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大局服务,团结各方力量,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开阔视野、提高格局。在支持促进现有各类调解、提升调解员能力的基础上,积极与国际上各类知名的(仲裁)调解等机构建立联系沟通协调支持机制,有序的吸收、推荐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参与加入到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的改善及各类调解工作中,协助支持打造海南各类调解机构的权威性、公信力及影响力,努力打造出海南的调解品牌。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文件,支持海南法院推进符合司法规律、有利于促进自由贸易港发展的司法体制改革。在给与海南司法制度集成改革创新政策中,专门提出推动海南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支持海南设立市场运作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商事调解业务。明确在自由贸易港区域内设立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由海南涉外民事审判机构集中受理审查。允许引入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