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7 13:55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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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依法规范设立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区要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落实调委会委员规定并依法筹备好2022年的换届工作。及时统计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整充实情况,更新人员名册和人民调解系统信息。
全面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辖区内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各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配合做好会员服务工作,探索开展承接法院立案前委派案件调解工作,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依法依规履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职责。充分利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排查矛盾,预防风险隐患。认真履行监督调解协议履行的职责,促使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妥善处理调解协议履行、变更或者撤销争议。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功能,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配合。凡村(居)职责内的人员、经费、培训等一率由村(居)组织实施,对村(居)职责清单内的配合政府事项和清单以外的相关委派事项,明确工作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渠道、责任督查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级、各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动村(居)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高调解能力。推广普及人民调解系统及“和风调解”微信小程序应用,2021年年底前,实现本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登记率达到100%。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满足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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