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联合督查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5 09:03
来源:陕西司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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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三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深入全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部分县(区)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合督查。
督查组深入各县(区)法院、社区、调解中心、景区等单位,详细了解陕西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落实、“三调”联动、舆论宣传和创新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陕西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督查指标量化表查阅档案资料,对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逐项打分,并对受检各(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完善法律程序,求真务实地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二是要积极主动作为,统筹部门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优势互补,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发改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化解矛盾、调处争议、公正司法的职能作用,畅通调解渠道、创新调解方式,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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