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创新海上治理新模式,打造“海上枫桥”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3-04-11 20:25
来源:福建司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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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深入探索“海上枫桥”新模式,坚持“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群众诉求,人民调解就开展到哪里”。截至目前,泉州涉海涉渔调委会调解纠纷800多件,调解标的金额达亿元,基本做到应调尽调,实现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在泉州湾海域生了根,开了花,结了果。
“海上枫桥”的成效首先得益于调解组织的建设。近年来,在原有石狮市祥芝渔业协会调委会、晋江市深沪镇渔业协会调委会等5个调委会的基础上,增设泉州海警渔业纠纷调委会、泉州海警某舰艇海上矛盾纠纷调委会。目前,全市共有涉海涉渔调委会7个。泉州市司法局还联合海洋渔业、海警、海事、边防等部门在海警二支队驻所成立了海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其次,得益于调解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市司法局协调指导各地充分保障涉海涉渔调委会的办公场所、调解经费问题,并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参与涉海纠纷调处工作,建立起由政府主导、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调解模式,调解员队伍从最早的32人发展到目前的70余人。同时,拥有丰泽区、泉港区等七地的泉州海上纠纷调解联络员425名。
再次,得益于调解工作机制的优化。市司法局整合海陆沿线调解资源,通过打造海上—港岸—乡镇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施司法所与海警共调模式、建立海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律师等专业人士、创新互联网平台等推进海事纠纷及时有效调解。其中,丰泽区辖区司法所与福建省海警某舰艇达成共建意向,签订“海调”共建协议,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石狮市建立基金保险兜底,有效减轻事故调解赔付压力和后续处理难度。
“海上枫桥”调解模式还充分调动渔业生产相关方参与到纠纷调解中,解决以往涉海涉渔纠纷“摸不清状况、找不到路子”和“搭不上边、办不成事”的尴尬局面,大大缩短了矛盾纠纷调解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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