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无情烧毁房屋 调解有情扶弱助困

发布时间:2009-02-17 00:00  浏览次数:10734    来源:

2006年6月21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部分员工租住的在校女大学生周某位于璧山县青杠街道的房屋发生火灾,造成了房主周某的重大财产损失。由于周某和11岁的弟弟父母双亡,姐弟俩相依为命。火灾发生后,给本已无依无靠的姐弟俩人的生活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双方于2006年7月26日达成了火灾损失赔偿协议。由璧山移动公司先行赔偿周某姐弟财产损失11万元,并对遭受火灾的房屋进行维修。但是,璧山移动公司在实际支付了周某10万元后,害怕上级公司追究经济责任,以火灾产生的原因是房屋电线老化造成的,房屋业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为由,未安排人员对房屋进行维修,使周某姐弟在长达2年的时间里不能搬进自己的房屋居住,给姐弟俩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为此,周某姐弟于2008年8月请求璧山县青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璧山移动公司承担修缮责任或者支付修缮费用。     
璧山县青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在璧山县青杠司法所长兼人民调解员老张的主持下,开展了一系列的调解工作。一是到现场察看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二是指定相关单位对火灾所造成房屋楼板断裂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并主持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损失数额,为调解奠定基础;三是查找分析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查明是移动公司员工在使用房屋时,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的电炉等家用电器,造成电路严重超负荷运行导致火灾。为确定火灾事故的责任打下基础;四是向双方当事人多次、反复宣讲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五是进行耐心的说服和教育,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全力促成纠纷的顺利解决。经过调解人员1个月的艰苦努力,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确定由璧山移动公司当场一次性向姐弟俩支付维修费用6万元,被火灾烧断裂的房屋楼板由周某姐弟俩自行修缮。一起长达两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就此化解,姐弟俩人的生活又可以恢复正常了。
(重庆市璧山县司法局青杠司法所提供)
点评:
在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中,人民调解员方法得当、措施得力,保证了纠纷的顺利化解。
本案中,调解人员采用了下列调解方法,保证了调解的成功:一是实事求是法。针对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数额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火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损失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赔偿损失的建议。二是责任分析法。针对璧山移动公司认为火灾产生的原因是房屋电线老化造成的,房屋业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观点,调解人员根据所掌握的事实,向移动公司负责人反复讲解移动公司员工在使用房屋时,没有考虑电压超负荷运行的情况。公司人员在居住时,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的电炉等家用电器,造成电路严重超负荷运行是引发此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责任分析,移动公司不得不承认是其员工的过错。三是纠纷消化法。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后,已经引发楼上和楼下相邻住户对房屋质量的担忧。如不及时将周某这户最严重的火灾房屋处理好,把纠纷解决好、消化掉,长时间拖下去,势必会引发其他邻居对移动公司的不满,导致他们与更多邻居引发纠纷。通过这一方法,使移动公司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能出现纠纷的延伸性和可能要支付更多的赔偿款,从而主动地承担了责任。四是人道关怀法。调解员针对周某姐弟都是在校学生,弟弟年幼,且父母双亡的实际,使移动公司充分体谅姐弟俩的困难,给予人道主义关怀。通过人道关怀法的运用,使移动公司放弃了害怕上级公司追究责任的思想包袱,大胆承担责任,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光辉,促成这起纠纷的最终解决。这起纠纷的调解成功证明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形式,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