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 落实“一案一补”制度 助推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12-18 11:18  浏览次数:395    来源:司法部官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通讯员 郝金萍 马海波

“没想到真的拿到了案件补贴,这笔补贴既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也是另一种形式的鞭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繁荣社区人民调解员杨爱华说。

  今年以来,哈图布呼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69件“一案一补”案卷,经评审程序,共为18名调解员发放4500元补贴。

  近年来,乌苏市委、市政府持续发力,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落实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健全完善案件补贴激励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乌苏市制定了《乌苏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一案一审”程序和补贴范围。各基层司法所和调委会每月汇总乡镇(街道)、村队(社区)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调解的案卷,开展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案卷报乌苏市司法局申请“一案一补”,由司法局成立专业评估小组,从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当事人实际情况等多维度考量,依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分为四个补贴档次,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原则,制作全市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发放表,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由市司法局统一发放至调解员个人银行账户。

  乌苏市创新“一案三访”工作法,形成调解案件闭环管理。首先,由调解员所在调委会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实地回访,核实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其次,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对调解案件的法律运用是否正确适当进行严格审查。最后,由市司法局以不低于20%的比例对案件进行抽查和回访,重点聚焦调解案件的群众满意度和协议履行情况,对有瑕疵、有问题的案卷不予申报补贴,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整改。

  乌苏市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乌苏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发动广大调解员力量,在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使调解工作更加深入人心。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评析、旁听庭审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大范围、多层次培训,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乌苏市共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66场次2500余人次。

责任编辑: 朱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