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25-07-24 16:35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官网
浏览:5883次
近日,北京市发布《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服务规范 市场监管领域》(DB11/T2443—2025),这是全国首部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服务地方标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针对消费者跨区域维权中程序有差异、成本增高等难点,在实施的时效、覆盖面及司法保障的主动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改进。
一是严格受理时限等基本要求。明确组织、人员、方式、时限相关要求。其中调解可采取现场或非现场方式;时限自投诉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调解过程中鉴定、检测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是精准明晰调解范围适用。明确调解范围为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处理的消费纠纷,包括与商品相关的产品性能、规格等级、有效期限等纠纷;与商品相关的广告宣传、明码标价、称重计量等纠纷以及其他依职责处理的消费纠纷。
三是全面规范服务流程标准。明确服务流程包括受理确认、实施调解及调解结果。在受理确认环节,调解人员要复核投诉材料,与双方当事人确定是否调解及调解方式,说明调解相关事宜。在实施调解环节,调解人员要向双方当事人告知自己的身份,并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宣布调解注意事项,采用说理、讲法、劝导等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减少分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结果环节,现场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视情况制作或不制作调解协议书;非现场调解达成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经双方当事人口头确认。
该标准有两大创新。一是强调部门协同。标准服务流程中明确“涉及不同行业领域、涉群体性等复杂消费纠纷的,调解时宜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等进行会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司法衔接服务。在总结北京市房山区消费领域纠纷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经验的基础上,标准创新性增加了现场调解环节中的司法确认内容,赋予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
通知公告更多 +
工作动态更多 +
- 广西:巧解基层矛盾 焕发乡村法治新风2026-08-28
- 新疆:阿克苏117个“金胡杨”品牌调解室扎根基层2026-08-26
- 江西出台省级政府规章规范司法所工作2026-08-24
- 安徽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成效显著2026-08-21
- 甘肃:玉门市积极打造特色人民调解品牌2026-08-19
- 河北:大名县王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采光纠纷2026-08-17
- 云南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2026-08-14
- 承“第一军规”血脉 凭“三个商量”止争——湖南省桂东县红色调解法实践探索2026-08-12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版权所有©2008-20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育幼胡同8号
电话:010-65152839
邮编:100035
邮箱:tiaojiexiehui-msc@moj.gov.cn
京ICP备2002531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025号
京ICP备2002531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