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出台《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4-23 08:56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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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长沙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通过分级分类财政激励,进一步激发基层调解员积极性,夯实平安法治长沙建设根基。
《细则》明确,市、县(市、区)两级设立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监管。市级调解组织按案件难易实行阶梯奖励:简单纠纷每件100元、一般200元、复杂疑难800元、重大1200元。区县可参照制定标准,但不得低于省级最低线。市本级每半年发放一次,区县每年不少于两次。《细则》明确,严格按省级规定确定奖励范围、条件与程序,公职人员不得领取奖补资金。市县司法、财政部门强化监管,严防虚领冒领、挤占挪用,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可参照建立制度、自筹经费落实。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按要求开展案件申报、审核与资金兑付,让政策红利直达基层调解员。
本网编辑:周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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