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次人民调解员代表大会暨第六次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
11月1日,云南省第四次人民调解员代表大会暨第六次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司法厅对云南省首届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和百佳调解能手,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介绍,五年来,云南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依法、公正跳出各类纠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吉志勇表示,我省通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抓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已呈现出 “三高三低”的可喜局面:一是调解成功率高,反悔率低;二是法院支持率高,改判率低;三是化解社会矛盾效率提高,社会管理成本降低。五年来,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起诉至法院2250件,其中被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350件,改判率仅为16%。同时,人民调解逐步实现了五个转变:由调解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等一般性纠纷向调解疑难复杂纠纷的转变;由单纯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向调解公民与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的转变;由主要依靠道德、情理调解向情、理、法相结合,主要依据法律手段调解的转变;由口头随意性调解向规范化调解的转变;由单纯的民间调解向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调解的转变。
5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共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信息53000条,被当地党委政府采纳建议32317条。全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9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构建平安和谐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上,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鼓楼司法所所长赵志群等10名云南首届“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和禄丰县碧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汪联生等5名提名奖人员,盘龙区鼓楼治安案件和民间纠纷联调室调解员宋庆昆等129名“百佳”人民调解能手,以及昆明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等200个先进集体、盘龙区司法局松华司法所所长禹娴芳等301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