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出台打造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10 13:01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司法局
浏览:15070次
6月15日,福建省厦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意见》明确,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1个单位负有大调解工作职责,并明确各单位调解工作责任。《意见》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报送计划,及时对信息数据进行汇总、上报、反馈,对各单位信息数据报送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调解工作不力的责任,真正形成大调解合力。
通知公告更多 +
工作动态更多 +
- 广西:巧解基层矛盾 焕发乡村法治新风2026-08-28
- 新疆:阿克苏117个“金胡杨”品牌调解室扎根基层2026-08-26
- 江西出台省级政府规章规范司法所工作2026-08-24
- 安徽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成效显著2026-08-21
- 甘肃:玉门市积极打造特色人民调解品牌2026-08-19
- 河北:大名县王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采光纠纷2026-08-17
- 云南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2026-08-14
- 承“第一军规”血脉 凭“三个商量”止争——湖南省桂东县红色调解法实践探索2026-08-12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版权所有©2008-20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育幼胡同8号
电话:010-65152839
邮编:100035
邮箱:tiaojiexiehui-msc@moj.gov.cn
京ICP备2002531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025号
京ICP备2002531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