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13: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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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调动广大调解员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印发《关于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通知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适用范围、保障标准、申报、审批、拨付以及经费管理要求做了明确规定,重点对“以案定补”的保障标准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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