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这些司法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
人民调解员受到表彰
2021年12月15日,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代表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亲切接见。会上,平安中国建设140个先进集体、12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授牌命名60个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和160个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授予73个市县“长安杯”。
在这份表彰名单中,有3个司法所、4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3名人民调解员光荣上榜,其中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城厢司法所所长邓启贵还在表彰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他们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勇于攻坚、顽强克难,用不懈的努力和无私的奉献为平安中国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们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榜样。本期,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他们,并领略他们的英雄风采。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汉葭司法所
汉葭司法所所在地位于县城中心,辖区189.73平方公里,服务20个村(社区)15万人,矛盾纠纷点多面广。汉葭司法所克服人少事多、社情复杂的实际困难,指导构建由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小组长、网格员、专业律师等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采取“案例讲评”方式,提高调解人员调解能力,2021年司法所指导辖区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848件。司法所把严格管理与真情服务相结合,用心用情管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开展心理疏导。及时走访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人次,初审法律援助案件203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0万元。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太平营司法所
太平营司法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为着力点,坚持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平安街道建设,取得新成效。司法所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建立“1+3+N”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行来电办、掌上办、不见面办工作机制,开展“网上网下、线上线下”远程公共法律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创新汉苗“双语”普法新模式,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2017年以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开展法治讲座265场次,编写“双语”法律宣传手册20余套,向街道提供法律建议77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9万人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上桥司法所
上桥司法所通过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多元调解聚合力,筑牢平安屏障。创新实施网格化调处机制,将辖区208栋安置楼划分52个网格,实现矛盾不上交。实施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三官一顾问”制度,5年来调解各类纠纷1700余件,成功率达97.6%。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全民守法,结合各类宣传节点开展“法律八进”,设置“码上学法”展架,依托“阳光上桥”等公众号广泛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实现“指尖普法”。落实重点人员严管控,夯实安全基石,将社区矫正平台线上智慧化管理与“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等线下管理相结合,采取“涤身、净心、促悔”三步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开展法律服务,加强法治保障,成立“一站式”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打造法律援助15分钟工作圈,建立“律师问诊”机制,为群众提供精准便捷优质法律服务。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
王军,中煤平朔发展集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7月9日,朔州市司法局指导平朔公司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王军的积极争取下,拨资金、建机构、定场所、调人员,调委会配齐了硬件和软件设施,组建了12个调解小组,选聘了17名人民调解员,同时吸收22名包括老干部、教师、医生、律师和社区工作者在内的人民调解志愿者。王军积极深入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11年来,王军带领调委会调解涉企纠纷88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王军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宋佳慧,吉林省抚松县司法局松江河司法所一级科员。宋佳慧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每月固定时间深入村居、社区、企业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学习等,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向,帮助其消除不良情绪,近2年来,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定期走访刑满释放人员,引导其就业,帮其解决生活出路问题,近2年来,协助民政部门帮扶11人。
梁立华,黑龙江省桦南县司法局明义司法所所长。多年来,梁立华一直坚守在工作一线,倾心竭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指导、参与调解各类纠纷2900余件,无一件上访、错案。带领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司法所接收、帮扶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培训5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品8000余份。他曾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潘明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潘明杰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余年,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经他调解的纠纷,小到几元钱的消费纠纷、“争气不争财”的邻里纠纷,大到五六千万元的遗产纠纷、两三千万元的劳资纠纷,无一反复,无一民转刑。潘明杰善于总结提炼,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快乐调解工作法”,呈现在《老潘三十六计》《小潘25解》等案例集中。潘明杰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金其华,安徽省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多年,金其华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先后化解矛盾纠纷千余起。成立六安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通过“快、敢、稳、细”四字诀调解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金其华曾荣获“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多项荣誉。
邓启贵,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城厢司法所所长。邓启贵担任人民调解员20余年、司法所所长10余年,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和谐使者”“金牌调解员”“身边的法律专家”。他组建“邓启贵人民调解专家团队”,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450余件。曾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2018年度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马晓文,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司法局揉谷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马晓文扎根乡镇34年,调解矛盾纠纷近千起,开展普法宣传300余场次,帮助近百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他先后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陕西省“金牌调解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