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进一步深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30 08:55  浏览次数:489    来源:中国消费网

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深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意见》,提出四方面举措,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信息共享,源头治理,推进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职能优化与有效衔接,形成多元化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

二是明确消委会(消协)和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达成的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同时,优化诉讼服务,对适宜调解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委派调解组织调解。

三是凝聚多元合力,建立专业人才库和专家辅助人制度。选拔专业技术、检测检验、认可认证专家,为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案件调解提供专业意见。建立调解专家库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发展。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交流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问题,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建立跨部门综合治理协作机制,健全消委会(消协)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提升重大民生消费领域纠纷解决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