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群体事件平息化解

发布时间:2014-03-27 13:40  浏览次数:10938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 患者邢某,男,70岁,主因排尿困难于2009年6月17日就诊于省城某三甲医院,诊断为:前列腺增生。于6月19日上午行经尿道前列腺电切除术,手术顺利。6月24日早上7点50分左右,患者下床活动时突然摔倒,经抢救无效,于9点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患者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院给予经济赔偿120余万元。 患者死亡后,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拒绝尸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及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聚集数十人围堵医院,吵闹、辱骂医务人员、陈尸病房、设灵堂、焚香、烧纸钱、拉横幅,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医院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调处经过】 为了尽快明确责任,妥善解决纠纷,省医调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医疗责任保险事故鉴定,结论为:医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选择符合原则,患者死亡原因考虑猝死,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医院在病情告知方面与患方沟通不到位。 调解员就鉴定结论与患方进行沟通,但患方对此结论不认可,抢夺医疗责任保险鉴定文书,辱骂相关工作人员,扬言要通过特殊手段解决此事。随后纠集二十余人围堵医院大门,继续拉横幅、设灵堂、焚香烧纸钱,在病区大吵大闹,殴打医院工作人员,购买冰柜存放尸体,准备打持久战。 鉴于患方的强硬态度,省综治办、省卫生厅、太原市公安局、山西省医调委召开专题会议,商定调解方案。由于患者一直采取聚众闹事的方式,对各部门连续14天的沟通协商工作拒不认可,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状况下,仍然我行我素,拒不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公安机关告知其限期撤离无果的情况下,太原市公安局出动防暴干警70余名,强行将尸体移送殡仪馆。公安机关的介入,对平息事态、回归正常途径解决纠纷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调解结果】 一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连续14天聚众围堵医院闹事的事件,在多部门协同配合下,得到了平息。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依理依情、耐心入心的调解,按照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医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该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案例评析】 该纠纷是省综治办、省卫生厅、太原市公安局、山西省医调委等多部门联合调处的一起重大恶性案件的成功典范。处理此类案件,平息事态,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是进入调解的关键。调解员面对这种事态,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