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农业发展 替百姓解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处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察布查尔县托布中心农民堆某购买了共计5.7万棵大叶白蜡、小叶白蜡树苗准备发展林业经济。11月初,经人介绍,她与劳务经纪人巴某达成口头协议:堆某以每棵树苗0.25元的劳务费将5.7万棵树苗全部承包给巴某种植,巴某负责找人栽种并确保在2014年11月8日前全部种植完毕。
11月5日,巴某带领工人到托布中心种植树苗2.7万棵后,巴某以劳务费太低为由要求涨价,堆某没同意,巴某也就没有再来干活。眼看着还有3万棵树苗没有种植,焦急的堆某多次打电话催促,巴某以工人去其他地方干活为由一直未安排工人前来。8日,气温骤降,未种的3万棵树苗部分存在冻伤。10日下午,心急如焚的堆某来到乡调委会反映情况要求调解。
调解经过
接到案件后,调委会主任立即电话联系巴某展开询问调查,并向其他务工人员了解事实情况。在调查清楚事实以后,调委会主任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分析研究调解方案。11月11日晚上,调解员联系劳务经纪人巴某和雇主堆某到调委会进行调解,告知双方人民调解性质、有关程序事项,及人民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在调解过程中堆某情绪激动,要求扣除巴某11月5日全天的劳务费作为赔偿冻伤树苗的损失。巴某则坚决不同意,并表示如果不结算劳务费,他就带领工人去上访,双方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时,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冷静处理,将双方当事人带到两个办公室,分别从尽量减少损失和诚信角度进行劝说,最终通过情、理、法的说服教育和耐心劝导,双方都消了气,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经过持续5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雇主堆某和劳务经纪人巴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劳务经纪人巴某负责找工人将剩余的3万棵树苗保证在11月12日、13日两日内种完,堆某验收合格后,则按当时口头约定的每棵树苗0.25元劳务费的标准一次性付清所有的劳务费。
11月13日中午,堆某对调委会为其挽回了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深表谢意,特送来一面写有“秉公司法、彰显正义”的锦旗;巴某也已经拿回14,250元劳务费。至此,这起涉及近5万元的劳务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农闲季节通过外出打工来创收,不少乡村都有劳务经纪人活跃的身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劳务纠纷已日渐成为新疆很多地区人们广为关注的社会问题。
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避免了当事人正面冲突。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加强对法律依据的阐释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特有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着力提高了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加大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储备,从而推动全社会的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