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化纠纷 互谅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08-16 10:01  浏览次数:12365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河南省鹤壁市司法局基层科

案情简介

20141125日上午8点,某煤气勘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3位同志来到石林镇调委会申请调解租地纠纷。工作人员了解到:20123月,煤气公司为了科学勘探、变废为宝,充分利用地下煤气资源,租用了石林镇范坟村村委会26亩土地,打了两眼煤气井,现在两眼井已经出气,且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要把26亩中多余的25亩土地退给村委会。而村委会及其责任田户主认为:两眼煤气井打在了责任田中心,要求煤气公司如果退地就把26亩责任田复耕后全部退回,如果仅退出一部分,农民不方便耕种浇地管理。双方僵持不下,煤气公司无奈之下派出3位同志找到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经过

听了煤气公司3位同志的讲述后,镇调委会王主任和镇司法所李所长两位同志立即通知范坟村村委会主任及租地责任田代表来到镇调委会办公室,当面了解双方情况。煤气公司认为:2012年租地协议中,有公司使用两块地560平方米到2016年年底的条款,因此公司现在可以仅使用560平方米土地,余下25亩土地可以退给村委会耕种。村委会责任田代表认为:2012年租地协议中虽然有该项条款,但是2013年租地协议中就取消了该项条款,26亩租地协议是每年签订一次,所以2012年租地协议中的该项条款已无法律效力。另外,如果煤气公司仅占不足一亩土地,不让出维修期间使用的道路,也不符合实际,特别是两个煤气井就在村民责任田的地中心,使农民无法耕种浇水管理。因此,村委会及责任田代表认为:要么继续租用26亩土地,要么复耕后全部退出26亩土地归还村委会,双方各说各有理。王主任、李所长和双方商量后说:“咱们一块到两个煤气井现场去,实际勘察现场后咱们在协商调解。”

下午经过对两眼煤气井、道路、排水占地的实际丈量,两位调解员经过多次给双方讲法律规定,协调沟通,一直到晚上十点,终于使双方做出了让步。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实地勘察和多轮的疏导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新的租地协议:(1)煤气公司对26亩土地的租用期限使用到20153月底,该半年承包费按每亩1600元计算;(2)从20154月开始煤气公司使用村委会9.5亩土地,以方便对两眼煤气井的维修使用,承包费按每亩1300元计算;(3)煤气公司支付村委会15000元复耕费,由村委会自行负责该块退出的16.5亩土地的复耕;(4)其他双清,双方不再互相追究。 

案例点评

在农村,由于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各种土地承包纠纷、相邻纠纷易发高发。该案中,两位调解员亲临煤气井现场,实地丈量,充分掌握了该纠纷的实际情况;把法、理、情巧妙融为一体,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持了公平、公正的中立立场;以换位思考法、批评教育法、人情感化法,从根本上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租地矛盾纠纷。

本案涉及地下资源开采权行政许可和相邻关系问题,首先应弄清开采煤气的合法性问题,若合法,方可处理相邻关系问题,协商承包地的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