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10-24 13:38  浏览次数:13572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中调协[2016]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司法厅(局)基层工作指导处:

2016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司法厅(局)长会议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建设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依法治国新要求,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一、团结广大会员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进入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叠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促进经济建设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协会要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调解工作争创四无社区,即无民间纠纷激化的引发的自杀、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越级上访。要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四部委办《关于推进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移交、委托工作机制建设,主动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就地化解土地承包流转、征地拆迁、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转化升级,为改革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今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人民调解》杂志社将用50万元对成功化解100起医疗纠纷、100起征地拆迁纠纷、100起土地承包流转纠纷、100起物业纠纷、100起诉调对接纠纷的50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资金支持。

二、深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依法、规范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调解工作生命力所在。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和社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协会要按照中调协[2014]3号文件规定,继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要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自查自纠,达到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和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要求。对已经完成自查自纠的,要组织司法所对辖区内调委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不达标的提出限期整顿、整改措施;对尚未完成自查自纠的,要在10月底前完成; 年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全面检查验收工作。正在建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组建。要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消灭瘫痪半瘫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整顿有名无实不发挥作用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

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人民调解员培训,是人民调解员适应人民调解工作新要求的重要举措。

今年中调协将启动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中调协组织有关的人民调解专家和实务工作者,从常用的十几部法律法规中筛选出与人民调解工作有直接关系的知识点命题,已汇编成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题库。各地协会可以组织人民调解员登录协会网站,进入培训题库开展网络培训,还可以针对本地调解工作实际,增加各类题库测试题的内容和比例,开展分类培训、重点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和继任培训,以强化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特色。

四、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策划,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相声、小品、快板、歌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司法行政网、百度、新浪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协会网站建设,加强网站维护更新,扩大信息交流,完善栏目设置,优化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人民调解》会刊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会刊质量和发行量,力争覆盖到45%的调委会。编辑出版《人民调解技巧和案例解析》,为基层调解员提供实用教材。适时召开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座谈会,就新形势下做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和《人民调解》会刊征订工作作出部署。

五、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基层调解论坛

海峡两岸基层调解论坛是海峡论坛中唯一一个法制论坛。中调协要在国台办的指导下,与基层司合作,积极参与并继续办好基层调解论坛,通过开展两岸调解制度交流,进一步增进彼此了解,加深两岸调解员感情。各地协会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为海峡两岸基层调解制度交流,为台湾基层民众了解认识改革开放发展的大陆,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

六、大力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作为服务联系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社团组织,必须努力探索协会自身建设新路子,切实找准协会工作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把协会建设成人民调解员之家。

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协会内设办事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积极稳妥推进协会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今年完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组建工作,适时召开成立大会,拓宽服务范围。

加强制度建设。贯彻国家关于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新修订的《章程》,修订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办法》、《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等各项制度,使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能够规范有序。按照《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收缴会费。

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建立省级人民调解员协会,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网络。今年尚未成立协会的省份,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快筹建步伐,力争早日完成组建。任期届满尚未换届的省级协会,要依照章程规定,按时换届选举,并结合换届选举,建立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协会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