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生产损伤大 医疗纠纷巧化解
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
患者王某,女,25岁,因临产先兆于2012年12月21日入住天津市某产科医院。12月23日生产时,由于胎儿窘迫,枕后位,医方给予低位产钳助娩后,产一女婴。产妇生产过程中出现会阴10裂伤,经外院会诊后进行会阴修补术。
医方承认产钳操作时机的掌握有欠缺;对产钳操作的困难度估计不足;执行产钳术操作时手术者与会阴保护者之间的配合欠佳。
患方认为医方违规操作造成患者会阴10裂伤,至今排便困难,要求赔偿40万元。
调解经过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会员(以下简称医调委)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查阅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诊疗规范,咨询有关专家,调解员认为该纠纷事实部分比较明确。
术中出现的会阴10裂伤的手术并发症,应是可以避免的。因为产前检查患者阴道出口各部分均正常,婴儿体重2950克,没有头盆不称和胎儿过大的因素。阴道出口与胎儿体重呈正比。骨盆外测量:骼前上棘间径26cm(正常23~26cm)、骼嵴间径28cm(正常25~28cm)、骼耻外径21cm(正常18~20cm)、出口横径8.5cm(正常8cm)、耻骨弓角度>900(正常900;<800),以上各项指标均在正常高限,患者具备阴道生产条件。是由于手术医生的经验、手法、技术熟练程度等原因,导致术中操作不当,造成患者出现了不该发生的并发症。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方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治疗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违背了关于产钳使用的有关规定,造成患者损害,应承担70%责任。
患者的损伤后果比较严重,虽然做了会阴修补术,但术后患者不能正常排便,然而参照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标准,并不构成伤残,不能给予伤残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调解结果
根据天津市相关赔偿标准,医方应赔偿患方如下费用。医疗费:7300元(含后续治疗6000元)、误工费3520元/月×6个月=211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14天=700元、护理费3000元/月×3个月=9000元、营养费1500元/月×3个月=4500元。合计42620元×70%=29834元。实际赔偿2.98万元。患方表示同意,承诺不就同一事实再寻求其他解决途径。双方分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案例点评
医疗纠纷专业性强,既涉及法律问题,又涉及医学专业问题。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对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的准确,是保证调解公正、公平的基础,再配以适当的调解技巧,才能使医患双方当事人认可调解建议,进而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诊疗技术水平的原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案例,案情虽然简单,但给患者带来的损伤后果却比较严重。会阴裂伤不仅可引起产时较多出血,严重的还会影响产妇的生理功能和正常的生活。本案中患者虽然不构成伤残,未获得伤残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赔偿金额的计算有理有据,最终获得了双方的认可,是本案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