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 福建大力推动行政调解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21-01-15 20:42  浏览次数:8730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2020年8月,建瓯市林某因购置的轿车自燃与当地某4S店产生纠纷,在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管理相关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2019年始,福建省司法厅大力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培育行政调解组织,实现了全省行政调解工作跨越发展。

探索试点 精准发力

2019年福建省司法厅完成重组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决定在9个设区市选取1-2个县(市、区),全省共确定15个县(市、区)作为行政调解工作试点,通过提炼总结试点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省行政调解工作。

泉州泉港区、南安市大胆先行先试,在乡镇全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七所八站工作人员入驻中心,集聚行政资源,形成行政调解工作合力。厦门市行政争议多元调解中心也于2019年10月16日挂牌运行,大大减少了行政诉累,效果初显。

近年来,福建省知识产权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也成为了“老大难”问题。

省司法厅瞄准这一“难点”“痛点”,省知识产权局沟通,两家很快达成共识,2019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率先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了“开门红”目前,全省各地已普遍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组织,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聚焦短板 重点突破

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成效后,省司法厅将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延伸到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并结合法治政府创建活动,乘势而上,大力宣传推动,与多家省直部门达成了共识。

2020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由省司法厅牵头,联合省公安厅、民政厅、卫健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省直单位共同制定出台,成为了推动全省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积极响应,厦门、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平潭等地均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自此,福建省行政调解工作步入了快车道,上述7家重点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截至2020年底,福建省共成立各级行政调解组织310个,其中上述7家重点行政部门成立265个,增18倍2020年全省仅各级公安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就受理纠纷5.35万件,成功化解5.25万件。

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福建省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取得突破后,如何规范管理就提上了议事日程。

《指导意见(试行)》对全省行政调解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调解范围、原则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级行政部门及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通报行政调解组织建立情况,并定期报送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省司法厅率先垂范,对全省7个重点行政机关成立行政调解组织的通知文件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规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指导效果。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主动作为,指导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案件统计、考核评估、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全省行政调解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