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简介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于成立于1993年5月,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地方人民调解员协会及人民调解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广大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发动会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调解组织的交流活动,指导各地调解协会工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受司法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